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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一)体检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入围拟录聘人员。

(二)体检时间: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教教师岗位:2015年6月10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后)。

2、其他学科教师岗位:2015年6月11日上午(资格复审合格后)。

(三)体检地点: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

(四)体检标准及办法

按 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06年2月23日修订,见附件5)、《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 检测的通知》(见http://www.fjedu.gov.cn/html/2010/05/379_77583.html)、《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见http://www.fjedu.gov.cn/html/2011/01/14 /379_93756.html)的项目和要求组织体检。

(五)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

(六)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 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晚九时以后不能进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体检表,需自带1寸近期免冠像片1张(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

2、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市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录聘资格外,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南安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3、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4、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相关链接
2015春季福建南安市教师招聘资格复审
2015春季福建南安市教师招聘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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