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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有关规定,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定于6月4日开展,面试考核工作拟定于6月14日(中学、小学、中职、特教各学科)、6月15日(中学、小学、中职各学科)、6月22日(幼儿园、特教学前教育)组织,具体详见2025年5月16日发布的《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

福清市202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一层办事大厅(音西街道音埔南68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随带材料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材料详见附件2《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2025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原件,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件须在2025年8月16日前取得,届时未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已就业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报考或已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未参加资格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确认现场谢绝家属入场陪同。

四、面试对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的应聘人员(面试名单于资格确认结束后第二天在“福清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栏公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敬请考生关注。

附件:

1.福清市2025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3.报名承诺书

4.面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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