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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方式:
教辅岗位(实验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能力考核和操作能力考核,分别占考试总分的30%和70%。
行政岗位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总分的50%,以职位数1:4(男2女2,某一性别人数不足,由另一性别补足)的比 例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再由我院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占总分的50%。
3、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并在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页公布。
4、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加面试一场,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工作由我院人事处负责组织。
六、录用办法
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从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并在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网页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予以录用。
七、正式报到与录用
在公布指定时间内,拟聘用毕业生应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录用。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西洋坪路10号
联系电话:0596-2525680 联系人:林老师
监督电话:0596-2525690(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5年人事代理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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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