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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骨干教师公告(2026年4月)》要求,我局将对2026年骨干教师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后,可能有部分考生放弃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以备递补。届时将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务请保持通信畅通。递补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时间和地点

(一)地点:

集美区人才培训中心二楼大会议室(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二)。不提供停车场所,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二)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报到。

三、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整理: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面);

4.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8.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医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9.符合本简章需求表中“其他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四、其他事项

1.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岗位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及时查看。

附件:1.2026年集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骨干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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